一个玉石“挑夫”被指携带海洛因1027克
一个打工老汉出门招来横祸——“死刑判决书”
一个在湘潭市户籍档案中查不到的“名字”被判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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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暑飞霜,令人不寒而栗!云南奇案,几多无辜蒙冤受屈;如此断案,几多真犯逍遥法外?这起发生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离奇判决,着实让进入法治社会的人们感到十分惊讶、失望和悲哀。
事件回放:莫卫奇运输毒品一审判处死刑
2008年4月23日21时30分,湖南省湘潭市下岗职工莫卫奇在云南省芒市机场准备乘MU5974航班前往昆明,安检时从其托运的行李包夹层内查获海洛因1027克,莫卫奇被当场抓获。同日,莫卫奇被芒市机场公安分局移交潞西市公安局并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执行逮捕。
2008年9月17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卫奇违反我国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为牟取非法利益运输毒品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莫卫奇虽未作有罪供述,但在卷证据能认定其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故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观点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据此,该院为维护社会秩序,惩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根据本案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被告人莫卫奇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获的毒品海洛因依法予以没收。
家属反应:无法相信“挑夫”运毒
10月3日下午,记者在出差途中突然接到一个热心读者提供的线索称,湘潭一个玉石“挑夫”成了贩毒分子的替罪羊,被云南省德宏州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案件疑点诸多,真毒枭逍遥法外。近日,骗莫卫奇当“挑夫”的真毒犯被湘潭当地警方意外抓获。
10月 4日上午,记者赶赴湘潭市采访。在该市岳塘区东坪街道三角坪社区,记者和当地电视台采访了“死刑犯”莫卫奇的妻子。莫妻告诉记者,当听到丈夫在云南因运输毒品被抓捕后,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丈夫莫卫奇今年51岁,平时不善言语,老实巴交,没有不良嗜好,自从2004年湘潭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改制后,夫妻俩就双双下岗了,靠政府低保金和经营一个家庭小茶馆及打零工维持最低生活。
莫妻回忆说,今年4月15日,一个在他们家附近租房居住的“熊总”突然来到家里,对他们夫妇说:“我来请老莫去打工,到云南运玉石样品,管吃、管住,在10天之内赶回来就付给工资1000元,超过10天则按每天100元计算”。
丈夫正愁生活紧张,自己一个下岗工人有这样的美差求之不得,就这样丈夫答应当“熊总”的玉石“挑夫”。次日晚上,丈夫莫卫奇和另一名姓谢的“挑夫”一起随“熊总”从湘潭出发,到云南去了。原以为他过几天就会挣千把块钱回来,没有想到他竟被人骗到云南去运输毒品了。
在东坪街道,记者还走访了莫卫奇所在社区的部分居民。居民们普遍反映,莫卫奇无论是在汽运公司上班还是下岗在家后,一直都很老实本分,从没干过违法犯罪的事情,这次在云南帮别人带玉石被抓,他们都感到很震惊、很意外。
“包青天”:莫某判杀案漏洞诸多成冤案
随后,记者带着获取的有关案卷材料,慕名去造访有湘潭“包青天”美誉的一位法学专家——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湘潭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湘潭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工程学院副校长朱培立教授。
朱培立教授心情十分沉重地告诉记者,这是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大冤案。9月22日,他像往常一样接受了这个“死刑犯”家属的法律咨询,他用半天时间反复阅读判决书、起诉书、讯问笔录等材料后,觉得该案莫卫奇以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离奇得不可思议。
纵观该案案卷,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莫卫奇对玉石包夹层内藏放毒品的情况“明知”或“应知”。在侦查过程中,也没有对玉石包夹层内藏放的毒品作痕迹鉴定,获取莫卫奇的指纹。同时,被告人莫卫奇本人不仅未作有罪供述,而且在审讯人员先行定性、定情指供、诱供的讯问下,亦多次说明自己对毒品不知情。
一审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反复提出该案“事实不清”和莫卫奇对毒品“不知情”的陈述。侦查过程中,云南警方既没有对户籍资料清楚、案中角色明显的“熊总”(熊正江)和“谢某”等涉案者进行传讯,也未到其户籍所在地调查取证。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对被告人莫卫奇本人的户籍情况都没有弄清楚,一审法院就判处了“莫卫奇”死刑。据湘潭市雨湖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介绍,在湘潭市人口户籍档案中根本没有“莫卫奇”这个名字了。因为莫卫奇户籍资料中早已更名为“莫玮琪”,由于第二代新身份证未办好,他身上携带的是以前的第一代身份证。在这种情况下,到执行死刑时将无法“验明正身”,判杀的“莫卫奇”其户籍资料早已消失,而现在户籍资料存在的“莫玮琪”其人却被判了死刑。
朱培立教授严肃指出,这种“不作为”的办案作风,不仅容易导致错杀无辜,而且还往往会丧失追查贩毒犯罪团伙和窝案、串案的机会,放纵犯罪。朱教授指点莫卫奇家属立即向湘潭公安机关报案,提供有关案件线索,配合警方捉拿真正的毒枭。
湘潭警方:追查逃犯审出贩毒案
9月22日,湘潭市雨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根据莫卫奇家属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线索,调出了熊正江的相关信息,意外发现熊正江正是因盗窃被湘潭县公安局在网上通缉的逃犯。刑警大队大队长朱洋随即动用自己多年公安工作关系网络,布控侦察,等待漏网之鱼落网。
9月26日,朱洋终于接到线报“熊正江已潜回湘潭市区”。他马上安排副大队长彭勇组织李果、周杰等侦查员,结合国庆节前的清查行动,于当天下午18时左右将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熊正江成功抓获。
随后,雨湖公安分局刑侦民警对逃犯熊正江实施突审。在第一轮审讯中,熊正江交代了伙同他人在湘潭县智益开关厂盗窃作案的事实。当晚23时35分,刑侦民警对熊正江进行第二轮讯问,熊正江感觉自己贩毒之事已被警方掌握,便很快交代了他和“华哥”即刘某共同贩毒,并蓄谋以每天工资100元运输玉石样品为幌子,骗请莫卫奇和谢某打短工做玉石“挑夫”藏运毒品的事实。
据熊正江交代,莫卫奇和“老谢”根本不知道是帮他们运毒品,而是被他们骗到云南去运玉石。放着玉石的皮箱夹层里已事先藏好了毒品,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有什么异常。老莫和老谢到云南后都提出过要看送的东西到底是不是玉石?给他们看到的就是一个皮箱里放着些玉石,才放心答应携带。熊还说:“年纪比较大的人不容易被怀疑,且下岗、退休的人需要钱,也容易被骗。”
据湘潭警方透露,熊正江交代贩毒之事后,深感罪孽深重,当面向办案民警求饶:“只要你们把我放了,不交给云南警方,我马上叫家里人送10万元给你们。”被警方断然拒绝。
朱洋大队长本着对公民生命的高度负责,当晚就将情况向分局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并直接打电话与云南潞西警方联系。第二天又向对方发送了书面《函告》;同时还向检察机关函告了这一情况。
云南省潞西市公安边防大队侦查队接到湘潭市雨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函告》后,马上向潞西市公安局作了汇报,潞西市公安局当日办理了对熊正江的刑事拘留手续,并传真给了雨湖警方。随后由侦查队教导员带着两名民警于10月1日下午6时许抵达湘潭市,当晚就到雨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交流了情况。
第二天上午,云南省潞西警方到湘潭县看守所提审了熊正江。熊正江对莫卫奇等“挑夫”不知道行李包夹层内藏有毒品的问题,回答与湘潭警方讯问的完全一致。熊正江还对潞西警方说:“我想他(指莫卫奇)知道里面有毒品肯定不会带。”
两地警方通过审讯熊正江和根据熊交代的情况,不仅锁定了莫卫奇对涉毒“不知情”的事实,而且还掌握到该案涉及一个多层次的特大贩毒组织,同时获知与莫卫奇一同被骗的谢某叫谢开其,亦在云南被抓捕羁押。
人大代表:依法纠错追查真毒枭
湘潭“挑夫”死刑案不仅惊动了莲城,还惊动了全国人大代表。
9月24日,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先生仔细听取湘潭“挑夫”死刑案情况介绍和认真阅读材料后,认为该案存在诸多疑点,随即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阮鸿献先生联系,并请阮委员抽时间听取在云南为莫卫奇死刑案上诉的律师专门汇报,收阅相关材料,为该案纠错鼓与呼。随后决定向全国人大和云南省人大就该案提交人大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监督该案纠错,以保护公民的合法生命权,打击贩毒犯罪团伙。
9月24日,湖南立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律师郭梁先生获悉此案后,深表同情和不平,当即答应对该案进行法律援助,免收律师费,并马上办理手续,飞赴昆明,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书。
该案结果如何,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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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砺寒 作者:谢作钦 周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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