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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原副主任受贿及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判刑16年
2008年09月30日 13:35:5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9月29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副主任罗开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罗开明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经漯河市中院审理查明:自1998年以来,现年53岁的被告人罗开明利用其分别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信阳地区分行副行长、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的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8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3万欧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另外,被告人罗开明拥有财产和支出共计人民币1258万元、4万美元、3万欧元,减去罗开明受贿犯罪所得,以及能够说明合法来源并查证属实的364万元外,仍有736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罗开明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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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向砺寒  作者:李丽静 )